欢迎访问山东省学校卫生协会官网!
首 页 概况 动态资讯 通知公告 政策法规 学术交流 会员社区 资源下载 会员风采
政策法规子栏目
政策法规
热点资讯
山东省学校卫生协会关于组织申报2..
健康中国与学校健康教育
山东省学校卫生协会关于公布202..
山东省学校卫生协会关于组织申报2..
关于做好山东省学校卫生协会202..
山东省学校卫生协会关于公布202..
山东省学校卫生协会关于组织申报2..
山东省学校卫生协会关于举办202..
关于做好山东省学校卫生协会202..
山东省学校卫生协会关于公布202..
山东省学校卫生协会2022年度科..
政策法规
当前位置:首页 > 政策法规 > 详细  
教育部等三部门印发通知从严加强食堂卫生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
发布时间:2021-9-4  文章来源:教育部官网  网络编辑:admin(管理员)  浏览次数:432

      为保障各级各类学校和幼儿园食品安全和营养健康,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食品浪费法》《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规定》《营养与健康学校建设指南》,促进学生健康成长,近日,教育部联合市场监管总局、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关于加强学校食堂卫生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明确加强学校食堂卫生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工作的具体内容。

  《通知》要求,各地和学校规划、新建、改建、扩建学校食堂,要按有关部门要求具有相应场所、设施设备、具有合理的布局和工艺流程,利用互联网等手段实现“明厨亮灶”。学校食堂原则上自主经营,应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各地和学校要建立健全食堂食品安全和营养健康管理制度,明确学校食品安全和营养健康主体责任和校方管理人员。落实学校食品安全校长(园长)负责制,中小学校和幼儿园落实集中用餐陪餐制度,充分发挥膳食委员会、师生和家长监督作用。

  《通知》强调,各地和学校要严格管控食品、原材料和餐具采购渠道,落实进货查验记录制度,禁止采购、使用国家明令禁止或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产品。学校要配备有资质的专职或聘任食品安全和营养健康管理人员,鼓励使用膳食分析平台或软件,编制并公布每周带量食谱。学生餐应做到品种多样、营养均衡,搭配多种新鲜蔬菜和适量鱼禽肉蛋奶。

  《通知》明确,各地和学校要引导广大师生牢固树立节粮爱粮意识,切实养成勤俭节约良好习惯。学校食堂按需供餐,改进供餐方式,鼓励推行小份菜、半份菜、套餐等措施。各地教育、市场监管和卫生健康部门要定期对辖区内学校管理人员、食堂从业人员和教师开展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知识和传染病防控技能的培训与指导,将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作为健康教育教学重要内容,培养学生均衡膳食理念和健康饮食习惯。

  《通知》要求,学校食堂应保持内外环境整洁,食堂从业人员每学期开学前或开学初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学校要做好诺如病毒感染性腹泻等常见传染病防控工作,建立健全并落实食物中毒或其他食源性疾病应急预案和报告制度。选择校外供餐单位的学校,应当建立健全引进和退出机制,择优选择。




上一条:教育部等五部门关于全面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校卫生与健康教育工作的意见
下一条:教育部办公厅 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加强学校食堂卫生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工作的通知
友情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 山东省教育厅 山东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山东省社会科学界联合会 山东省学校文化研究院
常用链接:

山东省学校卫生协会

山东省卫生协会公众号
山东省学校卫生协会官网 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历山路53号 电话:0531-86971206
Email:sdsxxwsxh@163.com 鲁ICP备17005469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