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2日,省教育厅、省委编办、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卫生健康委、省市场监管局、省红十字会等八部门联合印发《山东省全面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校卫生与健康教育工作的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现将《方案》要点解读如下:
一、出台背景
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教育大会上强调“要树立健康第一的教育理念”。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青少年健康成长,在建设教育强国和健康中国的实施路径中,对加强新时代学校卫生与健康教育工作提出了更高要求。
2021年,教育部等五部门印发《关于全面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校卫生与健康教育工作的意见》(教体艺〔2021〕7号),从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夯实卫生条件基础、加强组织实施等3个方面提出了25条具体措施,把新时代学校卫生与健康教育工作摆在更加突出位置。近年来,我省学校卫生与健康教育工作取得了积极成效,学生健康素养和体质健康水平持续提升。但是,与构建德智体美劳全面培养的教育体系的要求相比还存在一定差距。《方案》的制定出台,是贯彻健康第一的教育理念、为学生健康成长和终身发展奠定基础的重要举措。
二、总体要求及创新点
(一)总体要求。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坚持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坚持健康第一的教育理念,把新时代学校卫生与健康教育工作摆在更加突出位置,构建高质量学校卫生与健康教育体系。到2025年,政府主导、部门协作、学校实施、社会参与的新时代学校卫生与健康教育工作格局更加完善。到2035年,学校卫生条件、体育设施、健康教育和健康素养水平基本实现现代化,达到建成教育强省和健康山东要求,形成高质量的新时代学校卫生与健康教育体系。
(二)主要创新点。在落实教育部文件精神的基础上,坚持“聚焦实际问题、解决突出矛盾”的理念,创新性提出具有山东特色的举措。
一是强化部门协同。在教育部等五部委工作基础上,结合我省实际,着眼新时代学校卫生与健康教育工作的任务目标,增加了省委编办、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红十字会等3部门具体职责,部门联动、协同推进学校卫生与健康教育工作发展。
二是坚持问题导向。针对现阶段学校卫生与健康教育工作中存在的健康教育质量不高、学校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短缺、学校卫生机构设置不足等问题,提出了设立市县两级卫生与健康教育教研员,联合省红十字会实施学生应急救护知识技能普及行动、将应急救护知识技能纳入学生军训,鼓励高校开设应急救护相关课程并纳入学分管理,将学校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培训纳入卫生健康系统相关培训,鼓励医疗卫生机构与学校签订结对共建协议或选派执业医师到学校服务,开展省级健康学校建设等政策措施。
三是解决突出矛盾。针对近年来校医反映强烈的,职称评审标准参照卫生序列执行、在职称晋升中没有竞争优势,职业发展受限、高级职称占比较低等问题,创造性提出了优化学校专业技术人员职业发展环境的有关政策。
明确学校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相关要求:
一是将校医职称晋升评审实行单独分组评审,降低了竞争压力。二是增加了符合校医工作实绩的评价标准,明确提出可自主选择申报卫生系列职称相应类别公共卫生专业,重点评价学校健康教育、疾病防控、食品卫生安全、工作时长等内容。三是提出符合条件的乡镇学校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可按规定申报基层卫生职称,进一步拓宽了校医职称评审的路径。四是将医疗机构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到高中阶段及以下学校开展1年以上医疗卫生服务视为基层工作经历,提高了医疗机构专业技术人员赴中小学校交流的积极性。
三、主要内容
《方案》包括7部分21条具体措施,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一)深化教育教学改革。
1.明确健康教育内容。引导学生主动学习掌握日常锻炼、疾病防控、食品卫生安全、合理膳食、体格检查、心理健康、生长发育、青春期保健、艾滋病专题教育、心肺复苏、安全避险与应急救护等方面知识和技能。把预防新型毒品等毒品预防教育纳入健康教育课程。
2.落实健康教育课时。建立省、市、县、校四级健康教育教学网络,到2025年,市县两级设立卫生与健康教育教研员的比例达到100%。
3.增加体育锻炼时间。将体育类活动课程作为课后服务必备形式,充分利用课后服务时间开展体育锻炼。确保中小学生每天锻炼2小时。
4.强化心理健康教育。建立健全学生心理危机识别和干预机制。推动市、县全面设立心理健康指导服务平台,构建学校与精神卫生医疗机构之间的心理危机转介“绿色通道”。2024年配备专(兼)职心理健康教育教师的中小学校比例达到100%。
5.加强学校急救教育。实施学生应急救护知识技能普及行动,加强学校急救设施建设和师生救护技能培训。到2025年,创建100所左右国家级急救教育试点学校,1—2个国家级急救教育基地。
(二)强化专业人才队伍建设。
6.加强健康教育人才培养培训。加强健康教育师资培训,把健康教育作为教师继续教育培训和学校卫生专业技术人员、保健教师、健康教育教师、体育教师职前教育和职后培训的重要内容。将学校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培训纳入卫生健康系统相关培训内容。
7.配齐学校卫生专业技术人员。鼓励各地通过公开招聘、协调医疗机构派驻专业人员等方式配齐中小学校医,或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提供相关服务。鼓励医疗卫生机构与学校签订结对共建协议或选派执业医师到学校服务。到2024年和2030年,各市寄宿制中小学校或600名学生以上的非寄宿制中小学校配备专职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的比例分别不低于75%、95%,各市600名学生以下的非寄宿制中小学校配备专(兼)职保健教师或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的比例分别不低于75%、95%。
8.优化学校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职业发展环境。在学校核定的岗位总量内,科学、合理、动态设置学校卫生等专业技术岗位,拓宽学校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职业发展空间。
学校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可按照《山东省卫生系列高级职称评价标准条件(试行)》(鲁卫人才字〔2023〕3号)自主选择申报卫生系列职称相应类别公共卫生专业,申报公共卫生专业重点评价学校健康教育、疾病防控、食品卫生安全、工作时长等内容,实行单独分组评审。
符合条件的乡镇学校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可按规定申报基层卫生职称。
将医疗机构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到高中阶段及以下学校开展1年以上医疗卫生服务视为基层工作经历。
(三)改善学校卫生工作条件。
9.优化学校卫生机构设置。高等学校要严格按照《高等学校医疗保健机构工作规程》要求,设立校医院、卫生所或卫生科。中小学校要严格落实《山东省普通中小学校办学条件标准》要求,设立卫生室或保健室,寄宿制中小学校应当设置卫生室。
10.推进学校卫生设施建设。高水平推进教学卫生、生活设施建设,高质量改善学校办学条件,按规定对教室环境、生活环境、公共场所卫生进行监测,及时完善修整达标。
(四)健全疾病预防体系。
11.提升传染病防控能力。坚持多病共防和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信息报告制度,完善传染病防控“两案九制”制度。强化肺结核、流感、水痘、感染性腹泻等学校常见传染病防控,提升学校应急管理和健康管理能力。
12.持续开展健康体检。全省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在校期间每学年进行1次健康体检。健全学生健康电子档案,加强学生健康体检数据分析应用。强化体检质量监测,保障体检质量。做好新生入学肺结核筛查。
13.实施体质健康监测。每年开展全省学生常见病及健康影响因素监测、评估、干预工作。每学期至少开展1次学生视力筛查,并将结果及时反馈家长。
14.开展校园爱国卫生运动。全面实施垃圾分类,推进垃圾无害化处理及可持续利用,大力推进绿色学校建设。开展健康学校建设,到2025年建设全国健康学校100所,全省健康学校500所,到2030年省级健康学校比例达到20%。
(五)落实食品饮用水安全管理。
15.保障食品营养健康。全力推动学校营养与健康工作,倡导营养均衡、膳食平衡。指导学校科学制定每日食谱并公示。
16.严格食品饮用水安全管理。严格学校食品安全管理,全面落实学校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和校(园)长负责制。加强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综合治理,定期开展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发挥各级食品安全专家委员会作用,提升健康宣教和应急处置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