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传新,男,教授,主任医师,心理咨询师,医学博士,司法精神病学博士后,硕士研究生导师,精神卫生学院院长,教育部教学指导委员会精神医学专业委员会委员,山东省应用心理教学指导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山东省心理咨询行业协会秘书长,国家一流专业建设点负责人,山东省精神医学重点学科负责人,山东省精神疾病诊疗协同创新中心主任,山东省精神与行为医学重点实验室主任,济宁市精神疾病重点实验室主任,山东省政府教育先进个人,学校中青年学术骨干学术带头人培养对象。主要从事生物精神病学研究与临床心理研究。长期从事精神科临床工作,擅长各类精神障碍的诊断和药物治疗,特别是精神分裂症、抑郁症、躁狂症、双相障碍等重性精神疾病。主持和参与国家级省部级项目10余项、厅局级项目20余项、其他项目10余项。发表科研论文130余篇,被SCI收录40余篇。主参编医学人民卫生出版社规划教材、高等教育出版社规划教材、中国医药科技出版社规划教材等教材和专著30余部。获得科学成果二等奖等10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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